台球比赛规则
1、采用淘汰制,赛前抽签。
2、两人一组进行比赛,采取得分制。
3、比赛取前三名,一等奖一名,二等奖一名,三等奖一名,四至十名优秀奖七名,入围奖十名(十一至二十名)。
4、比赛施行《十六彩球规则》。
5、开球权:猜硬币,答对者获得开球权。
6、确定花色:获得开球权者进球后,其所进球的种类(全色或花色)为该局该方目标球,另一类为对方该局目标球。
7、选手每次击球无需指定入袋球或袋口,其击球全部过程没有犯规,则本方目标球入袋均有效,获继续击球权;若本方目标球入袋同时有对方目标球入袋,对方目标球亦不再拿出;若仅有对方目标球入袋,亦不犯规,换由对方击球。
8、任何一方击球后,母球最先碰触的必须是本方目标球,如最先碰触的不是本方目标球,换由对方击球。
9、若选手将母球打入洞内或击出桌外,则对方获得击球权,并且母球位置可以在中线以上任意选择。
10、选手在打球过程中双脚均不准离地。
11、若本方目标球全部击入袋中,则可以击打8号。
12、击入一球计1分。
13、比赛完毕后算总分,分高者赢得本次比赛。
15、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有争议,必须请示裁判长作出决定,严禁选手之间互相争执,否则取消比赛资格。